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全国艺术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通知精神,2011年中国戏曲学院将继续开展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与培养试点工作。
一、培养目标: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戏曲艺术高级专门人才。在重视艺术理论学习研究的基础上,艺术硕士培养更强调艺术实践技能的应用。就读期间,应了解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与历史,熟悉本门类艺术的整体特性,掌握本门类艺术创作的具体技能,具有比较全面的创作经验,从而成为有较高综合素质的专门艺术人才。
二、招生领域、专业方向及招收名额:
中国戏曲学院2011年计划向全国招收攻读戏曲领域的戏曲表演、戏曲导演、戏曲器乐表演(只招收京剧器乐表演:京胡、京二胡、月琴、三弦、板鼓)、戏曲作曲、戏曲舞台美术设计、戏曲文学创作专业方向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共30名。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愿为戏曲艺术的弘扬与发展而勤奋学习。
2、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不含业余戏曲爱好者)。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11年7月31日。
3、在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内招收硕士生和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录取限额内招收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由于生源组织和入学考试有各自的特点和方式,考生报考时不得二者兼报。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分资格考试联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联考报名:
1、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
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3、现场确认
考生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北京地区现场报名确认地点参见报名网站说明)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4、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于10月15日起在学位网统一下载打印。
5、联考网报的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2)、网上报名信息中的报考领域,一律填为:戏曲。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填写:如:“戏曲表演——京剧老生或豫剧老生”、“戏曲器乐表演——京胡”、“ 戏曲作曲——越剧”、“戏曲舞台美术设计——灯光”等。专业学位代码550100。
3、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报考者于专业考试前将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复印件,一并交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
达到我院专业考试线要求的考生参加我院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12月31日,届时请登陆 www.nacta.edu.cn网站,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寄送专业成果:录像带、VCD、创作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专业考试报名时,需交纳专业考试费100元。
五、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地点:
(一)考试科目: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政治、专业主科及专业理论基础。
1、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实行全国联考,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
2、政治为闭卷笔试,按照合格与不合格计分;由我院自行组织考试。
3、专业主科满分为150分,专业理论基础满分为150分,由我院自行组织考试。
4、大专加试2门专业课。(加试一:戏曲通论 加试二:专业基础)
5、考试科目(详见附件一)。
(二)考试时间、地点:
1、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9日、30日(星期六、日)两天。
2、专业及政治考试于2012年1月在中国戏曲学院进行,具体日程安排请于2011年12月上网查询,网址(www.nacta.edu.cn)。
六、录取:
1、我院将根据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单科专业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不超过我院当年实际录取名额的10%。
3、2012年7月发出录取通知书,2012年9月入学。
4、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及健康情况的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按照中国戏曲学院制定的艺术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生在二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艺术创作展演及学位论文,并通过中国戏曲学院组织的答辩,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杂费:
学生须按照年度缴纳学费,每生每年2万元人民币。食宿及其他学习费用由学生自理。
九、其他:
学生学习期间中途退学者,已交学费一律不退。学习期间不涉及户口、人事档案问题,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附件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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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1].2011年艺术硕士(MFA)招生考试科目.doc | 33280 |
附件一[1].2011年艺术硕士(MFA)招生考试科目.doc | 32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