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我院新媒体艺术系2009年计划招聘动画制片与电视策划专任教师一人,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工作作风严谨求实,善于交流与沟通,合作意识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应届大学毕业生,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就业派遣资格,国家重点大学(985、211院校)或北京生源毕业生优先。
应聘人员应具有管理学或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背景,具有动画制片和电视策划的专业理论与实践教学能力,有专业实际工作经验,并有兼任文化产业管理相关课程的讲授能力。
二、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附有本人近期照片的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3、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或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三、报送应聘材料方式
个人简历等材料可寄至: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新媒体艺术系,邮政编码:100073
联系人:王茹
联系电话:010-63337003
电子邮箱:wangru@nacta.cn
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个人保管好自己的原件。
四、时间要求
我院新媒体艺术系接受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5日。
五、招聘考核
我院成立招聘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业务能力考核。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新媒体艺术系通知其参加应聘考核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六、其它
我院自2008年起,对聘用人员(含接收毕业生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