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留学生主管部门——对外交流合作部提请中国戏曲学院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对2006年度留学生进行了奖学金资格评定,经中国戏曲学院留学生奖 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审决定,共有一名研究生、四名本科生符合奖学金评定资格,获得“北京市外国学生与学者奖学金”。他们是 金泰佑(韩国) 戏剧戏曲学 2004级硕士研究生 木暮三津子(日本) 戏曲表演 表演系2003级本科生 郑雅兰(韩国) 戏曲表演 表演系2003级本科生 李爱璃(韩国) 戏曲表演 表演系2003级本科生 崔炳贤(韩国) 戏曲表演 表演系2003级本科生 根据《北京市外国学生与学者奖学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我院关于积极拓展留学生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评审原则, 我院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从以下方面对这些学生进行了资格审定。 (一)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尊重学校教学安排; (二)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三)积极参加社会及学校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四)未获得任何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外国长期留学生。 对外交流合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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