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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的要求,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弘扬民族文化。我委将举办第三届“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宗旨

主题:“弘扬国粹艺术 传承民族精神”。

宗旨:大赛以面向全体学生,推进素质教育为宗旨,力求集“艺术性、观赏性、参与性、创造性”于一体。以“传承、弘扬、创新”为核心,以探索民族艺术在校园中普及的新思路和新形式为目标,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戏曲艺术,为学生搭建展示戏曲艺术才华的舞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戏曲学院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网络报名

9月24日至28日,登陆北京市学校美育工作网(www.bjmyw.com)或中国戏曲学院(www.nacta.edu.cn)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gxbds2010@163.com)进行报名。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

10月13日(星期六)(9:00—11:00,14:00—17:00),持参赛曲目伴奏(CD),到中国戏曲学院2号教学楼1层现场报名。请在CD封面注明参赛单位、选手姓名、作品名称、剧目类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第三阶段:赛前会议、节目确认

10月27日(星期六)9:00在中国戏曲学院1号教学楼1层召开赛前会议,领取相关证件,并进行参赛作品确认。

第四阶段:比赛、颁奖典礼

11月举办初赛及决赛。初赛含演唱及知识问答两部分(知识问答选题大纲见活动网站)。决赛只进行演唱部分的比赛。12月举办颁奖典礼暨颁奖晚会。

四、参赛要求

(一)除高校的导演、戏曲表演、京剧表演、表演专业学生外,北京地区大中小学学生均可参加;

(二)比赛设个人及集体两个项目。其中个人项目参赛时间限5分钟以内,集体项目参赛时间限10分钟以内。参赛剧种及形式不限;

(三)每位选手只限报名参加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一项;

(四)参赛所需服装、道具、伴奏(含乐队)等均由参赛个人或单位自行解决。

五、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一)初赛:按照个人及集体项目参赛节目总数的50%,并依据总评成绩由高到低入选决赛;

(二)决赛:进入决赛的个人及集体项目按照20%、30%、50%分获一、二、三等奖,并设特色奖项。

(三)比赛另设指导教师奖及优秀组织奖。

六、联系方式

中国戏曲学院2号教学楼1层106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邮编:100073。联系人:徐璟;联系电话:63352427 13261237425

 

二○一二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教育  学生  艺术活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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