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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学院2012年度公开招聘补充公告

中国戏曲学院2012年度公开招聘补充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在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基础上,我院对部分岗位进行公开补充招聘,热忱欢迎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优秀人才应聘。我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戏曲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限北京户籍且人事关系在北京。

4.应聘人员原则上与学院处级及以上干部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二、招聘具体岗位、职数及要求

 

招聘部门

岗位类别

学科范围

具体条件与岗位要求

职数

国际文化

交流系

教师

国际文化交流等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限北京户籍且人事关系在北京。

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从事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良好素质; 热爱对外文化交流教学工作,具有较好的英语运用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团队意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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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1.接收申请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至24日;

2.学院人事处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3.用人部门、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推荐;

4.对通过初审者进行面试考核;

5.对拟聘人员组织政审和体检;

6.将拟聘人员报学院审批;

7.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8.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不含具有高级职称的调入人员)。

招聘进程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四、应聘材料

1.简历等相关材料以函件形式邮寄至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封面请务必注明应聘部门,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应聘人员简历。应聘材料不予退还,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

2.应聘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办公楼519室

邮编:100073       邮箱:dicc_nacta@163.com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10-63337217

 

特此公告

 

             

 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