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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学院2012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戏曲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限北京户籍且人事关系在北京(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具有派遣资格的毕业生不受限制)。

4.应聘人员原则上与学院处级及以上干部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二、招聘具体岗位、职数及要求

 

招聘部门

岗位类别

学科范围

具体条件与岗位要求

职数

音乐系

教学科研

音乐与舞蹈学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国内重点音乐院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学习背景,有一定的配器教学或配器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戏曲配器等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海外相关专业留学归国人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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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1.接收申请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

2.学院人事处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3.用人部门、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推荐;

4.对通过初审者组织笔试(应聘教学岗位的,参加试讲);

5.对通过笔试者进行面试考核;

6.对拟聘人员组织政审和体检;

7.将拟聘人员报学院审批;

8.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9.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不含具有高级职称的调入人员)。

招聘进程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四、应聘材料

1.简历等相关材料以函件形式邮寄至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封面请务必注明应聘部门,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应聘人员简历。应聘材料不予退还,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在校成绩单》。

3.应聘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邮编:100073       邮箱:zhaopin@nacta.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3339289

 

特此公告

 

             

                                                      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