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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学院关于广泛征集校史资料(实物)的公告

为庆祝中国戏曲学院建校60周年,学院正在筹备60周年校史展,同时启动中国戏曲学院校史编写工作,校史展将于今年国庆节前完成。为保证校史编写及校史展工作的顺利进行,从现在开始,长期向社会和全院教职工、校友等广泛征集与学院校史有关的各类资料与实物,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全院教职工、校友的大力支持。现将征集资料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凡与学校历史有关的各类资料(图书、文字、图片、声像及实物等),均在征集范围。

征集资料的时间界限,原则划定在中国戏曲学校建校以来;重要的历史资料,也可前推至建校前。

(二)内容

1、各类图书资料,如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著述、文章等。

2、各类档案资料,如与学校历史相关的传记、图表、证书、名册(特别是各届别、班级学生名册、教师及教职工名册);学校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干部任免的有关资料及其他资料。

3、各类图片资料,如与学校历史相关的各种合影、剧照和其他照片、图片。

4、各类实物资料,如服装、道具、教具;教学及演出的笔记、日记、教案等手稿;演出用的水牌、戏单等;与历史相关的书信、笔记、日记等。

5、各类与学校有关的声像资料,如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

6、校友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班级、工作 [退休] 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标准照、剧照及业绩、获奖资料。

7、与学校历史和学校发展、管理相关的重要事件、重要活动的其他相关资料与实物。

二、征集方式与管理

(一)征集方式

1、捐赠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向学校捐赠个人珍藏的相关资料、图片和其他实物。此类资料与实物由所有人自愿捐赠,经双方同意并签订协议后,所有权即转归学校。

2、复制

对个人收藏的重要资料和实物,在所有人自愿的前提下,学校进行复制。如对珍贵照片、图片、纸介资料进行翻拍、复印或扫描,对特别重要的实物进行复制等。

3、借用

对个人收藏的重要实物,在征得所有人同意并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可以根据陈列的需要由学校进行担保借用。

4、出让

愿意将校史资料、文物出让给学校的,可同学校联系,双方协商后,由学校购买收藏。

(二)管理与致谢

学院将对所有征集到的校史文物、照片、资料等进行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学院将向捐赠的单位或个人颁发纪念证书,以示谢勉。

三、截止日期

从即日起到2010年8月底。

校史资料捐赠受理在学院档案室。

通讯地址:北京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中国戏曲学院(100073)

联系人:潘玉芝

联系电话: 63352520;63351122-3404

传真电话: 63353686

特此公告,望祈周知。

中国戏曲学院60周年校庆办公室

2010年3月